评标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评标评审专家行为,切实提升招投标活动效率,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工作实际,现对专家到达及评标操作提出以下要求。
1.专家务必在语音通知的评标时间前通过门禁机扫描身份证进入评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系统将自动取消其评标资格,由招标人进行补充抽取。
2.专家中途有事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应通过回拨语音电话请假,否则将按迟到处理。
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发布评标操作视频,请专家及时下载查看,主动提升系统操作熟练度,避免影响评标工作。
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严格按照《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日常评标行为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对评标评审专家不规范行为进行处理。对确认参加评标而未按要求准时到场或未请假的专家,信用评价记3分,报告行业监督部门后,暂停专家6个月被抽取评标资格;对不能熟练进行电子辅助评标操作的专家,信用评价记6分,报告行业监督部门后,暂停专家9个月被抽取评标资格。
望周知。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