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因《通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等评标办法》(通发改法规字〔2021〕474号)已废止,现对《通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予以修订。现通过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不限于第八条修改内容。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8月2日,反馈意见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箱:120788258@qq.com。
联系人:张立鑫 电话:0475-8910086
附件:《通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通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