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开鲁县发现某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后的中标金额大于原中标金额10%以上”问题。
二、调查情况
经核查,2024年4月15日,某供应商参加了开鲁县某单位的货物采购项目的投标,并以27.15万元的价格中标,该供应商中标后发现,将投标报价271.5万元误写成27.15万元,由于该项目采购预算是273万元,供应商无法承担巨大的成本损失,主动放弃中标,采购人按规定顺延至第二供应商,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后的中标金额大于原中标金额10%以上”问题发生。
三、处理处罚依据
某供应商失误行为导致的问题在自治区专项领域整治行动中,属于政府采购领域对照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六类37条)第二类第十六条情形。
四、处罚结果
此宗供应商投标失误,是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导致了失信违约,给开鲁县政府采购活动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该供应商及时主动认错并态度诚恳,未耽误项目顺利实施,站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开鲁县财政局对相关当事人发送提醒函予以提醒,今后杜绝此类似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