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扎鲁特旗在招投标专项整治检查过程中发现,通辽市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的某项目,未按《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建市〔2020〕39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建市〔2023〕75号)规定编制招标文件,代理公司行为不规范问题。
二、调查情况
经核实,2024年7月某代理公司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未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存在项目负责人资格设置不合理,情况属实。
三、处罚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规定。
四、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对该公司处以一万元罚款,并责成该代理公司加强业务学习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