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协议供应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营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对通辽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上架的商品价格进行日常巡查与价格监测时,发现部分商品价格偏离电子卖场合理价。现将上架商品中高于合理价的商品及供应商予以公示,请各有关协议供应商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对上架商品价格进行全面自查,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商品价格调整至合理价,(卖场价-合理价)/合理价比例超过11.5%(含)的商品供应商需提交商品价格偏高的书面说明(加盖公章)。如到期未作出书面说明或说明理由不充分,且未将商品价格调整至合理价格,我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将价格偏高商品予以下架。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信用考评管理规则》进行信用考评。请各商品价格偏高的供应商积极配合。
联系电话:0475-8910085
技术支持、监测比价对标来源 :400-0471-010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17日